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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司法厅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

       我省司法厅于2019年9月2日发布了题为《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晋司办[2019]81号文件。
       该意见中列明了多起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问题。主要涉及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为涉黑人员传递涉案信件,在网上发表不恰当言论,擅自设立分所,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对当事人及其委托事项敷衍搪塞,私自收费受案,搞不正当竞争等问题。已对涉案律师事务所做出行政处罚,对涉案律师做出行政处分,另有若干投诉已立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省司法厅能够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对于人民群众的投诉能够合理有效地处理,彰显出省司法厅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足于本职工作,扎扎实实地为人民办实事,谋利益。
       《意见》中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引导律师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律师队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省司法厅决定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一次警示教育。
       具体为: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认真学习教育,使广大律师深刻认识到违法违纪执业的严重危害,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传递正能量。
       2、 对全省律师队伍也提出了总体要求。即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全面参与。
       3、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展开:一是学习教育;二是集中讨论;三是检视问题;四是完善制度。
       4、该次警示教育从今年9月初开始至11月底结束。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抓好动员部署,抓好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坚持正面教育,注重统筹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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