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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将建立实施居住证制度为流动人口落户

公安部将建立实施居住证制度,使长期在城市并连续居住、参加社会保险的流动人口公平公正有序落户。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为人们自由迁徙、安居乐业创造公平的制度环境”。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今天在全国政协召开的“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提案办理协商会上回应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推进城镇化涉及的户籍制度改革问题时表示,公安部正着手多项工作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步伐。
  其中包括,推动中等城市进一步降低落户门槛,有序放开落户限制;小城市和小城镇放开落户限制;特大城市和大城市进一步完善落户政策,合理控制规模。通过建立实施居住证制度,以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连续居住年限、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等为主要指标,按照总量控制、公平公正、有序办理的原则,为长期在所在城市工作生活的公民打通落户政策通道。
  据悉,公安部还将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与户籍制度改革相关的土地管理、社会保障、教育管理、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改革,积极参与国务院《城镇化发展规划》的制定,并将按城鎮化的总体规划安排,配套制定户籍制度改革规划和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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